关于统计专职辅导员发表论文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各院(部):

    根据学生工作考评评估体系中1-2-2一线辅导员(工作满一年)每人每年至少发表一篇学生工作论文”工作相关要求,现对20152016年度专职辅导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发表论文情况进行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1511日—20161223日期间,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过的文章。

    二、上交材料

         发表文章的期刊封皮、索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各一份。

    三、上交时间

         请以院部为单位,集中收齐,将复印件于1223日上午11点前送艺术中心204学生处办公室。

学生处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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