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将于12月28日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顺序
时间:12月28日—30日全天
上午8:15—11:15
下午14:15—16:15
考核评估顺序:
12月28日上午:金融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12月28日下午:人文与传播学院、会计学院
12月29日上午: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
12月29日下午:经济学院、统计学院
12月30日上午: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中科创业学院
12月30日下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体育部
二、考核评估组成员
学生处处长、副处长及全体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核以汇报座谈形式进行,分享并交流本单位学生工作的心得体会,辅导员工作技巧、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培训等内容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重点汇报考核评估体系中第五项“创新项”和第六项“加分项”。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交流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估材料,区分2015年度和2016年度。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处处长、副处长及全体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担任考核评估组成员,并对各院(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估体系中第五项和第六项进行打分,汇报学院采取打分回避原则。
2、按照上级要求,会场一切从简。
3、学生工作考核评估自评报告,于12月23日下午3点前交至艺术中心204学生处办公室王宏伟老师处,同时上传电子版。
4、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