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初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落实《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方案》,督促学生尽快调整身心状态,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开学第一周通过召开“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以及深入课堂、宿舍等方式,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状况调查,排查安全隐患,精准把握需求,及时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学生尽快回归正常的校园学习生活。
2.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禁夜不归宿。学生当天(5:00-22:30)出入校园且不离开烟台市区的无需请假;学生离开烟台市区或需校外过夜留宿的须在企业微信完成请假手续(辅导员审批),返校后第一时间销假。
3.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建立并及时更新各种学生健康台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有疑似症状的,做好应急处置,及时开展相关检测、监测和上报。提醒学生(特别是已康复的),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须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习惯,做好宿舍卫生。
4.重视身体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提升学生防灾避险、自救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
5.深化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全面筛查、动态摸排、学生干部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实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性疏导、化解不良情绪,实施精准预防干预,防范心理危机。
6.健全特殊群体建档立卡。根据上述教育管理措施,及时调整特殊群体建档立卡名单,修订或拟定个性化跟踪教育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帮扶工作,保障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成才。
请二级学院及全体辅导员围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方案》及上述要求,创新开展学期初学生返校和教育管理工作。3月3日前将工作执行总结由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