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入学季,经过高考的洗礼,各位准大学生们将迎来全新的开始,青春,又有了新的故事;山商,也拥有了新的你。十二年苦读磨一剑,仗剑走天涯的少年豪气,可能让你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无所畏惧,但早已懂事的你,也许会担心上大学会给父母增添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负担,但是请不用担心,接下来就让小编带你看看相关的资助政策叭~
一:奖、助学金
(奖助育人,助学筑梦)
(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二)省政府奖学金
由山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颁发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另一项位于前50%,无不及格科目。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四)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由山东省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另一项位于前50%,无不及格科目。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五)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每学年评定一次。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六)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我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学育人,诚信你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
申请时间:每年6月-9月
三:补偿代偿
(家国情怀,青年担当)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申请时间:每年10月
四:学费减免
(爱心助学,情暖学子)
对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不予免除。
申请时间:每年9月
五:勤工助学
(勤者自强,筑梦飞扬)
我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不超过40小时/月。学生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原则上不得同时申请、参加两个(含)以上的勤工助学岗位。
六:校内其它资助
(捐资助学,传递希望)
(一)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我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临时困难补助
我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按学校程序审核发放。
(三)校内资助
我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安全小贴士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0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dxszz)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 //sdxszz.sdei.edu.cn/ )。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星光不负赶路人,愿大家带着期待,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放眼未来,美好蓝图已经绘就,迈入山商校园,希望你坚定理想信念,立鸿鹄之志,在励志勤学中担当时代使命,在奋发有为中奉献社会。求学路上,你尽管努力拼搏,逐梦前行,国家资助政策始终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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