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工商学院“荣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设立“荣华奖学金”,定向表彰奖励我校在学业、就业及创新创业表现优秀的教师和学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品学兼优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工商管理、金融、法学、会计等与企业需求相关院系的本科学生。

(二)额度人数:额度3万元/年,评选30人。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会计学院及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各推荐评选5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其中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5.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额度人数:额度3万元/年,根据签约人数确定发放标准,单人奖金额度不超过5000元;当年度余额,顺延至下一年度使用。

(三)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就业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诚实守信、艰苦朴素;

3.按期取得毕业证,与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并顺利通过企业试用期考核。

三、创新创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参与创新创业的老师及学生。包括发表论文、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如挑战杯、结构设计大赛等)、参与社会实践、成立创业团队、注册公司等。

(二)额度人数:额度4万元/年,各二级学院推荐评选优秀教师2人、优秀学生2人,最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指导或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3.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当前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或教师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山东工商学院“荣华奖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1)或《山东工商学院“荣华奖学金”教师申请表》(附件2),学院对学生或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获奖学生或教师建议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二)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建议名单进行汇总、复核后,报“荣华奖学金”领导小组审定,无异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相关评审情况通报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根据公示结果,制定荣华奖学金资金发放表,按规定发放。

(四)受表彰学生或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材料报送

(一)各相关学院需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确保此次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请各相关学院于5月22日17:00前将《山东工商学院“荣华奖学金”学生申请表》、《山东工商学院“荣华奖学金”教师申请表》、《2023年山东工商学院“荣华奖学金”参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荣华奖学金”评审报告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dgsxyzz@163.com。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报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并公示,最终报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学生处      

2023年5月6日  

 

 

      

  1. 上一篇: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教育月”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