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构建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决定开展诚信教育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将诚信内化成一种行为习惯,外化为一种自觉行动,树立“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的诚信观念,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活动主题

诚信立身,秉信立行

、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各学院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承诺仪式等形式在学生中宣传发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各学院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各学院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QQ群等形式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活动。

针对毕业论文、学术研究方面存在的不诚信问题,各学院要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的认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通过对违背学术诚信规范的典型案例剖析,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

2、开展日常行为诚信教育活动。

各学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大学生对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文明用餐、理性消费等诚信行为的认识和理解,让大学生充分认识诚实守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密切关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 的良好习惯。

3、开展就业诚信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就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诚信意识,提升学生职业素养,杜绝就业材料弄虚作假、面试瞒天过海、随意毁约等不诚信的行为,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今后职业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观念。

4、开展资助诚信教育活动。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财富管理特色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征信知识讲座、资助政策宣讲会、评选诚信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方面的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5、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考试违规警示教育,开展拒绝作弊、诚信应考的考试诚信教育专项活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作用,大力宣传考试诚信,促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养成诚信品格,在全校形成诚信考试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舆论氛围。

6、开展诚信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通过开设诚信教育专栏,张贴、悬挂诚信道德格言、名言警句、诚信故事、诚信名人展板加强校园诚信环境建设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及微信等方式宣传诚信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校园诚信氛围;举办诚信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活动,加强诚信文化交流,促进学生提升诚信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

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诚信教育制度,推进诚信教育的常态化。应积极探索建立诚信品质评价体系,将诚信表现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助学贷款、资格证明、学费缴纳、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求职择业等方面表现,制科学的评价方案和评价细则,将评价结果与奖学金评选、先优评定等结合起来,促使学生养成诚信的好品格。

、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推进诚信教育常态化。

2、创新形式,提升效果。

各学院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学院诚信教育活动计划并结合学院实际和特色,围绕诚信主题自行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理念,有效地将诚信教育内化为学生自觉的素养和行为。

3认真总结,保持长效。

各学院要认真梳理、归纳诚信教育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将诚信教育落实到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诚信价值导向,并逐步探索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完善学生信用评价制度。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将总结材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活动新闻链接等)纸质版于6月2日前交至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gsxyzz@163.com。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评估,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考核的结果作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2023年“诚信教育月”活动内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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