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展现资助育人成效,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1]13号)文件要求,今年将继续在全校受资助学生中组织开展“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培养受助学生的爱心意识和社会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活动主题爱心传递

活动目的“爱心传递”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内容

(一)“爱心传递”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主题班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制作主题板报和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学生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二)“爱心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围绕“爱心传递”主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如关心帮助其他困难学生、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培养学生爱心意识、荣誉意识、责任担当;也可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利用媒体、网络、视频等线上形式开展活动。

(三)“爱心传递”宣传展出活动

11月底,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对各学院上报活动的图文材料通过山商学生微信公众号或学工在线网站等方式对各学院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评选出“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优秀工作案例6个、优秀指导老师6名、“爱心之星”优秀学生10名,最终评选结果将作为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活动要求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集中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

(二)活动材料报送

活动期间,各学院要及时上报工作案例与典型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案例及典型事迹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不接受单纯文字材料报送。文字材料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数量不少于5张;视频为MP4格式,时长3分钟左右。

1、工作案例。开展的某项或某系列活动内容、具体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资料,案例材料应紧扣主题,有特色、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切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

2、典型事迹材料。学生基本情况(学校、年级、专业、受助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及活动感悟)及以活动中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的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描述,语言鲜活、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富有影响力;事迹标题要醒目,高度凝练、准确、生动、简洁,能“吸引眼球”。事迹材料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3、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11月19日前,将活动材料纸质版及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事务中心10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gsxyzz@163.com。注:每个案例或事迹需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示例:工作案例-XX学院,典型事迹-XX学院-王XX)。

附件:1.“爱心传递”优秀工作案例推荐名单汇总表

2.“爱心之星”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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