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招聘简章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0人。

  

招聘条件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5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02

  

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01

  

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tb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材料放置在1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为ziprar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硕士专业+毕业学校”格式命名,如“教师1+张某某+统计学+某某大学”或“辅助1+王某某+金融学+某某大学”,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jiaoshizhaopin3682@126.com

  

2)报名时间:

  

20215179:0052516:00

  

3)基本材料:

  

①《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应聘层次所需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④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21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⑤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4)其他材料

  

需提供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加盖应聘人员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组织部门或党总支公章)扫描件、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扫描件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工作期间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03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在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合格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1.笔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和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

  

2.面试

  

方式: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风度。

  

04

  

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05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享受国家、山东省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5-6703272

  

投诉举报电话:0535-6709615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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