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旅游买回天价田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出门旅游本是一件让人放松的事,可是烟台的秦女士却无比糟心。说好的80元一斤的田七在付款时竟变100元一钱,想要退货却被商家拒绝。看着手里一万多一袋的田七,秦女士这气就不打一处来。

       秦女士是跟随旅游团到香港旅游。在当时下午的自由行期间,女士与随行的几个朋友自主进入旺角一家打着政府注册,免税正货的中西医药店,店员向秦女士推荐田七,称田七有降压奇效且价格实惠仅为80元一斤,觉得价格合适,秦女士便准备给家人买一斤,店员随后给磨成了粉末。

       刷卡后,店员让秦女士在银行小票上签字,这时,秦女士却发现80元一斤的田七和其他一些小东西竟被刷掉了16000港币(折合人民币13280元),秦女士便找商家理论,并拒绝在银行小票上签字。

后来店员解释称刷卡机故障,又重新打印了一遍刷卡小票称为银行退款单,需签字后才能退款。我当时以为是真的,便在上面签了字。秦女士说,但签完字后商家就变了脸,说她购买的田七单价是一钱100元,一斤等于160钱,并开出了收据单,以此为由,拒绝向秦女士退款。

       秦女士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无奈只得报警。警察随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此事移交给了当地的仲裁部门进行协商,协商的结果是药店向秦女士赔偿1000元。对此,秦女士没有接受,当时听当地警察说,这家店前段时间因为价格问题,也被投诉过。秦女士说,目前,她的这件消费糟心事也没有解决。

       旅游本是放松心情,谁知遇到了此等糟心事。到底是消费者的粗心大意?还是商家的伎俩造成如此局面?值得我们用道德准则去衡量。旅游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应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咨询了烟台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随团旅游,在旅行团指定的购物店购物产生纠纷,旅游社应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是自由行期间购物发生纠纷,旅行社则几乎不负责任。另外,消费者在旅游中遇到消费纠纷,应于旅游合同结束三个月内投诉,超过受理时间则不能受理。

       花旗参,田七,丹参。。。也不算什么珍稀药材啊,如果担心质量问题的话,国内的同仁堂也很好的呀,而且分店很多,很方便。。。如若折腾到香港去买这些大众药材,惹出一系列争端可谓毫无必要,可那只是旅行路上的顺便之事,不是吗?所以综合看来,假如商家能坦诚相待,明码标价,而不是故意糊弄消费者,也就利己也利人,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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