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拟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2018级新生不参加本次评定。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四个等级。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2%评定,金额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5%评定,金额400元。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8%评定,金额300元。
荣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10%评定,无奖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金额300元,与其它奖项不可兼得。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请于10月11日前,将需要领导签字的材料统一汇总到艺术中心204学生处办公室,学生处集中办理签字事宜,逾期不候。
四、注意事项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方案(试行)》(党发[2017] 14号)文件精神,要求“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直接划拨到院(部),并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发放,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备案。”本次奖学金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审、公示、奖金发放。2019年起,奖学金将由学生处统一组织评定。
学生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