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各院(部):

    清明假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多发时段,接上级通知特请各院(部)提醒学生假期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消防安全
    出游踏青,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在山上吸烟、丢弃烟蒂,自觉做到不玩火、不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如果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严禁学生自主参加或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
    假期期间要强化人走电断的安全意识,不要在电器使用时离开房间,坚决杜绝在宿舍使用明火,避免发生火灾。离校期间做好“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
    三、重视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杂车多,要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东西校区穿行务必要走地下通道,注意行路文明;出行时不要乘坐超载车辆、黑车,不坐酒驾车辆。
    四、加强出游安全
    假期出游务必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到溪边、水库和池塘、工地等危险处所玩耍,回家、返校或与家长外出旅游,应注意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财物遗失、人身伤亡事故。
    五、加强放假前后出勤率检查
    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各院(部)应加强对放假前后学生课堂考勤的检查力度。假期结束后,应及时统计返校情况,并逐一联系晚归学生,了解情况。

    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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