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我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形成我校学生工作品牌和特色,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山东工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各院(部)应积极重视,广泛发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拟评选出2个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若干名,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二、申请程序
1、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山东工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工作室建设方案和申报条件中的相关支撑材料(科研成果及课题结项复印件)。工作室建设方案,包括工作室建设的背景和已有基础,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特色和亮点,保障条件和预期成果等,字数3000字以内。
2、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对符合立项建室要求的申报进行公示。
三、总体目标
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围绕育人成才的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具体要求,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辅导员工作交流和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
四、工作职责
1、开展课题研究。
2、承担专项工作。
3、打造优秀团队。
4、提供咨询服务。
5、嵌入优势资源。
6、提炼工作品牌。
7、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
五、组织管理
1、辅导员工作室由学生处负责管理指导,涉及专项工作时可列席学生处相关工作会议。
2、辅导员工作室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每个辅导员工作室每年需有相关研究论文成果2篇以上。
3、辅导员工作室的资金由学生处负责审核预算和提供支持。
4、学生处每年对工作室及其成员进行评估与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取消项目资助。
六、材料上报
申报辅导员工作室需交纸质版《山东工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工作室建设方案和申报条件中的相关支撑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17年12月6日。
学生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