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联合举办2017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论坛拟于10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论坛主题
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提高育人能力。
三、参会方式
论坛采取以文入会的方式,确定参会论文和与会人员。
四、参会人员
(一)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
(二)以文入会入选者(第一作者须为高校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
五、论坛征文
(一)论文要求
1.论文须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观点正确,论据充分。
2.论文须未公开发表,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文章要有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严禁抄袭。所提交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不得参加评选,其中复制比在30%以上(含30%)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所在学校3年内参加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优秀论文评选资格。
3.论文要有新意,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内容丰富,结构严谨,文风朴实;字数在5000字左右。
(二)论文报送
1.在校生1万人以下的高校报送论文不超过2篇,1万人-2万人的高校不超过3篇,2万人-3万人的高校不超过4篇,3万人以上的高校不超过5篇。其中,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不超过各单位报送论文数的1/3。
2.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论文评选
1.参选论文拟设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并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论文和参加论坛人员。
2.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并择优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指导性期刊《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六、其他事宜
请以院(部)为单位,于9月4日前统一将参评论文、参评论文的学术检索结果、《2017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论文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艺术中心204学生处办公室,同时提交全部资料电子版。
学生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