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留校学生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各院(部):
    暑假临近,学校将对部分宿舍进行维修以迎接新生,为给留校同学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保障留校同学的住宿安全,现对暑假留校事项通知如下:
    一、15级、16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留校,14级考研的同学与因特殊情况(边远省份、家庭条件困难等)需留校的同学可申请留校。
    二、所有留校学生需持以下材料办理暑假住宿手续:
    1、学生证;
    2、辅导员亲笔签字的留校申请书;
    3、院(部)盖章、辅导员亲笔签字的2017年暑假留校安全协议;
    4、一寸照片1张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免费办理出入证。
    三、办理时间:7月14日上午8:30开始,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地点:东校16#西区106室,西校20#005室。(假期期间可随时办理留校住宿,但需提前准备好辅导员亲笔签字的留校申请书及暑假留校安全协议)
    四、暑期东校区开放14#、15#、16#、19#、23#、24#、25#、26#;西校区开放17#、19#、20#、11#,其余公寓楼将关闭,符合留校规定的同学由社区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封楼时间为:7月16日下午4点,请在16号下午4点前离开宿舍。假期封楼时间为:7月16日—8月22日,8月23日所有公寓全部开放,不在原宿舍住宿的同学24日上午10点前必须搬回原宿舍,逾期不搬者社区将予以清理行李物品。
    五、暑期住宿作息时间照常,同学们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等,一经查出,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并取消假期住宿资格。
    六、为加强安全管理,请同学们出入公寓楼时自觉出示出入证,无证者严禁出入学生公寓。
    七、暑假期间宿舍楼要进行全面维修,请同学们积极配合维修工作并注意保管个人财产,宿舍内不得留存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如因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学生处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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