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对各院(部)各年级学生人数、各专业学生人数、新生少数民族学生情况、新生有宗教信仰学生情况和学生工作人员带班数量等情况进行统计。样表详见附件。
在校生人数统计时,如有参军入伍、休学、出国、转专业等原因,但是学籍尚未变动,仍保留在原学院的学生,需记录在原有学院的人数内。如果学籍发生变动(以教务处学籍变动通知书为准),应记录在新学院人数内。
所有表格统计结束后,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需打印并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并交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字。
统计结果请于10月14日前报艺术中心二楼204学生处教育科办公室。
学生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