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毕业生离校时间临近,现将退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时间
6月25日至到6月29日下午5:00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所有毕业生6月29日下午5:00前必须离开原宿舍,因宿舍维修等原因不再留宿延期毕业的学生。
二、办理退宿手续时以宿舍(或个人)为单位将床头卡收齐后,持床头卡和离校手续单到大学生事务中心(艺术中心一楼)或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东校16#105,西校20#005)办理离校手续(办理离校手续时,先由楼长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
三、宿舍卫生要打扫干净,整理室内物品时严禁将废旧物品扔到窗外;严禁在宿舍楼内燃烧物品,摔酒瓶,以免发生火灾等危险事故,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四、爱护公物,保护好室内家具、照明设施、门窗玻璃及其他物品,不得丢失、损坏,如有损坏要根据物品价格缴纳维修金。(需缴纳维修金时由楼长开具单据,到学生社区办公室缴纳维修金,如不主动缴纳,楼长验收时检查出责任人的,由责任人加倍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全宿舍共同承担。不服从管理,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为方便毕业生同学办理离校手续,各宿舍可根据自愿协商原则推选出一名留守负责人(留守人员需签订《毕业生留守人员协议》),进行房间交接等事宜。先行离校的同学可让楼长提前检查宿舍内物品,如有损坏可自行维修或缴纳家俱维修金,由学生社区代为维修。
六、毕业生宿舍内饮水机经过楼长核查完好无损后,交至16#107办公室(水桶交至各楼值班室),西校交至20#004办公室。在规定的离校前3天持楼长签字的水桶无损坏证明和水桶押金收据到学生社区办理水桶押金退还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七、离校手续办理地点:大学生事务中心(艺术中心一楼)或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东校区16#公寓楼西区105,西校区20#公寓楼005)。
八、院(部)有休学、部队复员回来需要安排住宿的学生,应在毕业生离校前一周书面报社区中心进行统一安排住宿。
最后再次预祝广大毕业生同学一路顺风,鹏程万里!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