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院发〔2017〕36号《山东工商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将就2023—2024学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评选比例及条件参照院发〔2017〕36号《山东工商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计算名额时应减去2024级研究生人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研究生干部为班级和研究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项目化运作学生组织骨干评选由主管部门负责,名额不计入本学院推荐名额。
四、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结束后,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上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艺术中心204),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