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学生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全体学生: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绩效考核的通知》相关进程安排,学生满意度测评指标由辅导员所带学生对其辅导员通过网络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打分,测评原则上要求辅导员所带全部学生参加,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测评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测评内容:《山东工商学院辅导员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测评方式:学生使用企业微信扫码开展测评

测评须知:进入测评后,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测评须知,公平公正为其辅导员进行评分,测评不采集任何用户信息,并对测评的结果严格保密。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对辅导员日常工作有异议,可通过面谈、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反映,具体方式如下:

人:田永康

受理地点:大学生艺术中心204

受理电话:0535-6709635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测评二维码

     

        

  1.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征兵宣讲会的通知
  2.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