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2020级学生评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2021级、2022级学生评选2022-2023学年奖学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本科生(不含2023级新生)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四个等级。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2%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5%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8%评定。
荣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10%评定。
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与其它奖项不可兼得。2022级学生本次不参评学习进步奖学金。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2023版))中相关规定组织评选,尤其对进步奖学金的申报应严格把关。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21级、2022级学生奖学金评选以学习成绩为主,德育素质测评成绩必须为A级,其他项测评成绩不得为D级。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将进步奖学金候选人所在班级学习成绩单(成绩单上标注候选人)、进步奖学金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9号窗口,2020级上交2022-2023学年第一、二学期学习成绩单;2021级上交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单。待审核无误后,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报送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及进步奖学金名单,上报人数不能超过规定名额。
(二)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后,各学院自行导出并制作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及进步奖学金汇总表(一式两份),组织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汇总表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签字审核。
(三)各学院对奖学金评审进行总结,并撰写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流程、评审小组名单等)。奖学金汇总表、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事务中心9号窗口,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9635@126.com。评选准确率将直接作为学生教育管理考核依据。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