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各学院:
   现拟开展2020级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级本科生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四个等级。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2%评定,金额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5%评定,金额400元。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8%评定,金额300元。
   荣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10%评定,只发学习优秀证书,不发奖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金额300元,与其它奖项不可兼得。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2022版))中相关规定组织评选,尤其对进步奖学金的申报应严格把关。学院应成立评审小组,成员一般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将进步奖学金候选人所在班级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单(标注候选人)、进步奖学金名单汇总表报送至艺术中心一楼学生事务中心9号窗口。待审核无误后,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上报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奖学金及进步奖学金名单,上报人数不能超过规定名额,并于4月11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二)学工系统经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处从系统导出各项奖学金名单,各学院组织学生本人核对信息,于4月27日前完成签字确认。
   (三)各学院请于4月27日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流程、评审小组名单、公示情况等),电子版发郎宁内部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交事务中心9号窗口。评选准确率将直接作为学生教育管理考核依据。

学生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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