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思字〔2021〕1 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2 年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2〕11 号)要求,开展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
二、作品要求
1.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也可侧重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复学复课后学生心理需求,设计和制作微课。
2.参与征集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3.每个作品需提交《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展示申报表》及教学微课视频。微课视频以“学院—教师姓名”命名,时长约 8—15 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5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MP4。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对主要教学内容和环节有字幕提示或说明。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本次微课展示将评选前2名优秀作品参加在省级评选活动,作品将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专题页面集中展示,接受社会评议。山东省组织专家评选一批优秀作品并择优进行展播。请各位老师将参评作品及申报表在6月1日前发送至姜倩玉内部邮箱,电话6905525。
学生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