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8]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起,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补报之前年度的按照原标准执行。
2O18年度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我校学生请于10月10日前咨询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二、提交材料
(一)凡符合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者,需提交材料包括: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4)《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1)。
(二)凡符合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者,需提交材料包括: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
(4)《2018年度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2);
(三)凡符合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政策者,需提交材料包括:
(1)《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
(4)《2018年度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如实核查以前年度取消受助资格情况,因退兵导致补偿代偿经费未能发放的,应按原下拨渠道返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据此要求退回或抵扣。
2、所需提交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10月19日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各明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sdgsxyzz@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