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发挥助理辅导员在新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学生工作处拟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新生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为各院(部)2015级新生助理辅导员。表彰名额为各院(部)新生助理辅导员总数的30%以内。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担任辅导员助理期间,爱岗敬业,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所带班级学风情况良好。
2、积极配合辅导员老师完成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任务,引导新生尽快熟悉校园环境、适应大学生活,所带班级同学反映良好。
3、纪律性强,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自我要求较高,注重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4、深入学生中间及时、准确了解新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所带班级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5、模范遵守课堂纪律且无任何旷课行为,学习成绩优良。
三、评选方法:
四、表彰奖励:
1、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学校将统一在校园媒体进行宣传,树立典型。
3、各院部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关心新生助理辅导员的成长成才,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机制,为他们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