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我校学生资助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建立学生资助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资助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各学院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二、检查内容
1、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织保障和条件保障;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
4、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公示、发放等情况;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与资助档案归整情况;
6、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育人活动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3月10日—3月17日)。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全面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2、重点检查阶段(2021年3月22—31日)。根据学院自查情况,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学院进行检查。
四、工作流程
1、根据《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表》(附件1)查阅相关资料;
2、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
3、每个学院随机抽取30—50名学生进行资助工作问卷调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具体的自查方案,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按时保质做好这项工作。
2、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各学院要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落实精准资助等各项资助政策,及时纠正和整改各种违规行为。
3、按时上报自查报告。请各学院于3月17日前将《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电子版报送至sdgsxyzz@163.com;纸质版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大学生事务中心11号窗口。
学生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