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6日—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反馈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地点:大学生艺术中心204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邮箱:sdgsxyzz@163.com
电话:0535-68934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