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之际,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眼于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擘画改革蓝图、布局改革路线。这意味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什么、怎么改,有了明确的顶层设计和更为科学的制度安排。颁布和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人才强国建设,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发展环境越来越好,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比如,人才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到位,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不科学、不完善,人才对外开放度不高、缺乏竞争比较优势,人才流动不畅、得不到有效配置,等等。改革由问题倒逼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深化改革就要抓住问题要害,敢于啃“硬骨头”,勇于向“老大难”问题开刀,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是放权放活,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取决于体制机制。体制机制顺,则人才聚、事业兴;体制机制不顺,人才的作用难以发挥,集聚的人才也会流失。让人才放开手脚创新创造,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和用人主体关系,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动人才管理简政、放权、松绑,落实和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消除各种有形无形的栅栏,打破各种院内院外的围墙,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体制。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是制度创新。“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事而制。”一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意见》根据我国人才工作发展形势和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含金量高的重点改革举措。比如,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快培养创新发展急需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等高素质人才队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坚持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打破人才流动的“玻璃门”“天花板”,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突出创新创业导向,尊重和实现人才创新创造价值,保障人才合法收益。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完善引进方式,扩大人才对外交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这些改革举措,顺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广大人才呼声,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性壁垒和政策性障碍,打通束缚创新的“堵点”,有利于进一步释放人才活力,激发创新动力,让人才放开手脚创新创造,尽情挥洒聪明才智。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根本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的根本原则,是我国人才制度的独特优势。作为我国第一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有的还触及深层次矛盾和利益格局。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对人才的团结教育引导服务,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政策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环境,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制度环境。

  “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蓝图已经绘就。只要我们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2020年迈进世界人才强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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