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粽子网上热销 法规和监管不能缺位掉线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据媒体报道,端午节即将到来,记者发现,许多自称“家庭手工现包”的“私房粽”在网上散装销售,每个粽子的价格多在3元至10元区间内。与品牌粽子相比,消费者发现,这些“私房粽”的包装上连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配料等基本信息都没有,存在安全隐患。

    “私房粽”之所以在网络热销,一方面以其方便省事的购物方式取胜,另一方面,是人们对其做出的现场制作、边做边卖、绝对保鲜等销售承诺的期待。网店食品销售,本该成为实体店营销模式的有力补充,但因其行业从业者鱼龙混杂,又缺乏有效的监管,反倒形成了新的食品安全灰色地带。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网上畅销的三无“私房粽”显然不符合规定。除了商家“现做现卖,用料和卫生都没有问题”的口头承诺难以兑现外,这些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因人员健康、制作环境、运输条件、打包快递等多环节与实体店经营存在很大不同,也存在着相对更高的风险。

    网上畅销的“三无粽子”,暴露的是监管漏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必须要求食品提供者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但直到目前,相关文件还没有正式落地。

    目前的现状是,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企业存在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在利益的驱使下,有意无意地“关口失守”,加之网销食品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监管存在盲点,一些黑心商家凭借网销平台的东风,把赚钱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网售食品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消费者的健康权被抛在脑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网上 “私房粽”热卖,监管本该早就上线。

    首先,应加快《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地,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对网上销售模式进行规范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均应先办理证照,再上网经营,还要对容忍、吸纳无良商贩的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加大惩处力度,实行“连坐”。以此倒逼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者自律。

    目前,上海、河南、陕西、北京等多地发布了针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办法,这是一个良好开端。

    其次,在有了明确的法规后,就需要监督者改变陈旧的理念和方式,不但要加强线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还要紧盯“线上”,追本溯源,线上线下一起监管,构筑消费者的健康防线。

    最后,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一定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粽子,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一旦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要大胆举报,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重要的食品销售渠道之一,随着互联网和交通运输的发展,相信在未来,它的市场份额必将越来越大。网购食品的大势可见,这就要求监管者及时到位,弥补过去的职能疏忽,为老百姓把好舌尖上的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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