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中“回收利用”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医疗垃圾在我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被列为头号危险废物。医疗垃圾是指接触过病人血液、肉体等,而由医院生产出的污染垃圾。如使用过的棉球、沙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等。据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表明,由于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

 近来,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可与生活垃圾混合、随意丢弃、丢弃的医疗垃圾据然在大街市政生活垃圾桶里,距卫生院大门口不到十米。大街市政垃圾桶竟成了“医疗垃圾”抛弃点,这竟成了河南驻马店市泌阳县医疗垃圾处理的一大怪相。

 工作人员沿324省道前往泌阳,在路过王店乡大街卫生院门口时,工作人员发现马路边距卫生院不到10米处一市政垃圾桶,绿色环保垃圾桶大约1米多高,堆满了的垃圾桶外面残挂多条废弃带针头输液管,工作人员下车前去看到垃圾桶附近地上散落多个带针头废弃注射管和输液管。

 为此一名工作人员进到王店乡卫生院里边察看,在院子西边看到一大堆燃烧过的残留医疗垃圾,医院没有医疗垃圾焚烧炉,更没有医疗垃圾储存室。

 在后楼住院部一楼护士工作站工作人员看到一位女护士正在配药,怀里揽着一个小孩,没有穿戴护士装,更没有胸卡。

当工作人员出来到医院大门时,一位大约30多岁的低个子男人(疑似医院医务人员),他上前叫工作人员进到医院里,二话不说出手就打,谁让你到我们医院来拍照的?把手机交出来,一下又上来5-6个人(疑是医院医务人员),手里拿着清理垃圾用的工具以及铁锹,抡起往工作人员身上乱打。

同行工作人员见同事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便到医院里来找,在后院碰到李院长,才知道同事被打,工作人员问李院长此事,他说不知道。工作人员随即拨打了110报案并来到住院部一楼大厅,这位小个子男人不让工作人员离去并强行围殴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0多分钟。

 3点半左右110的同志过来后,在医院大门前马路边工作人员让110的同志和李院长看了市政垃圾桶里医疗垃圾,然后一起来到李院长坐诊室,并出示工作证件。李院长还要其身份证,让低个子男人拿去复印。工作人员把事情经过说了之后,李院长讲:“医院人怎么会打你们,是病号打的,你们有什么事情怎么不来找我,医院经常失窃,还有的记者把医疗垃圾带到医院里来找事。”当时工作人员对着110同志的说:“李院长你可以把视频调出来,看看我们是不是有违规的地方?你也承认你和110的同志看到大街马路边垃圾桶里面的医疗垃圾是你们丢弃的。”

“主管部门要求医疗垃圾处理是非常严格,可没有实施啊,我们乡镇医院条件很差,主管部门不来拉,你让我们怎么处理?情况就这样,110的同志也来了,你们可以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李院长带情绪说。

就医环境与医疗服务形象密切相关,加强和规范医院就医基础环境管理是全面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是医院管理的最基本要求。确保全部的医疗废物都能够得到妥善地处置是党和人民群众赋予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驻马店市泌阳县卫生监督中心又是怎样行使党和人民群众赋予手中的权利呢?

泌阳县卫生局对泌阳县王店乡卫生院乱丢医疗垃圾,到底是监管单位还是“保护伞”我们不得而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回收,集中分类处理,任何一级卫生机构不得私自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卫生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具有防蚊蝇、防蟑螂、防鼠、防渗漏和防雨冲刷等防范措施的密闭暂时储存点,并且要设定明显警示标志,暂时储存的医疗废物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并在条例中写明,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最高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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