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众道德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道德作为日常生活中如同法律一般权威的概念很少有人怀疑它存在的依据和正确性,而且日常的道德使用通常是对价值和行为的判断。而其作为价值的标杆而言貌似是与生俱来毋容置疑的。而且对道德的任何反思通常是被认为反叛和不开化的,会遭到那些所谓“卫道者”的压制与攻讦。
       自从人类有了自我意识,便开始了许多以满足个体欲望所进行的有目的的行动,但朝目的地的直接行动会不知不觉的损害他人的利益。由此,每个个体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侵害,便会产生在事前进行预防(威胁)和时候进行追偿(报复)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利益和发泄自己的不满,这种方式又会使前者遭到损失。为了防止这种相互伤害的行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固定的原始禁忌。而这种原始禁忌随其后来的历史演变分化成两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是以强制规定性和承诺预期报复为形式的有形法律,另一种是是有行为的结果转化为“是”“非”、“善”“恶”为尺度的价值评判标准,道德就是这种价值作用于人的无形规范。 由此观之,道德的产生就是人们为找出实现目的的捷径所经历的长期历史博弈的结果。所以道德有需求产生,而又引领着实现需求的具体方向。  
       但现实中我们潜意识里就把道德当作了可以自我完善和普世完美事物。道德对我们影响最深的就是具体行为上的选择性,孰不知道德的基础就是规定和区分“善”与“不善”,而这才是行为中最重要的考虑。然而善与不善都是相对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同的行为主体的道德倾向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看来真正的道德是最大多数人的选择也就是无产阶级的道德。但也就证明了不同阶级的道德具有不同的性质,而不同的阶级在长期内是共同存在的,那么如此说来相互对立的道德在同时期有了合法存在的地位。因为就所谓的剥削阶级而言,在他们眼中无产阶级的道德同样是大逆不道的、颠倒黑白的。既然如此,每个个体在他们的具体行为中如何判定是非进而采取行动?我们是否要站在本阶级的立场上进行道德选择。既然道德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之间的矛盾又决定了其作为上层建筑的阶级道德的矛盾,那么若将其微观化,则每个个人之间的矛盾使每个人的是非准则都有不相容的地方。那么是否可以说只要个人的能力达到,那么所有人的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道德系统。
       是否有普适性、永恒性的道德标准让我们遵守?若是诚实,为什么会有兵不厌诈;若是孝亲,为什么会有大义灭亲;若是兼爱,为什么会有除暴安良?若此,那么道德不仅在范围上毫无栖身之处,就在时间上也是断断续续。于是,没有一个道德标准可以是由所有人并保证其不会反复无常。 因此,就可以认为,对任何一个具有道德反思精神的个体而言公众道德的存在与否毫无意义。而那些盲目遵守公众道德的人就好比孔子所说的“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罢了。真正在道德上自由的人好比孟子所言“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只要坚守心中的道德、自身的是非,就是一个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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