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法治山东建设新要求,把青少年学生作为重中之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打好教师这个根本基础,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按照国家规定,把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落实在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的要求,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法治教育读本。坚持多学科协同,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国家观念。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推动法治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切实保证大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法治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不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开学第一课、班会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征文等实践活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法治绘画、法治动漫等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法治教育的渗透性。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安全教育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提升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教育的积极性。根据青少年学生需求,学校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学校要创造条件,争取有关方面支持,观摩人大、政协会议、活动,观摩法庭案件审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
    3.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条件合适的可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版图。要在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立法治教育馆(室),整合区域资源,增加和完善法治教育内容,创新服务提供方式,使之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达到相应标准的加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牌子。积极推动中小学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有条件的市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1个实践基地,到2020年每个市至少建立1个实践基地。
    4.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全面推广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争取七五期间实现大部分中小学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共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课件。组织参加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课件大赛。鼓励师范院校、政法院校等高等学校设立法治教育及相关专业学位。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共同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作机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5.建立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和特殊群体学生的专项普法工程。支持法治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推动教育普法志愿者到农村开展普法志愿活动,使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能够接受必要的法治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支持,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6.大力提高学校领导干部依法治校能力。坚持将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关键。全面落实中小学校长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校长任职应知会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常识及规定,建立省级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管理者,并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7.实施中小学教师法治全员培训五年规划。通过山东教师教育网教师远程研修平台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法治培训,每年安排4课时,组织教师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法等与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学习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到2020年,让每1名教师接受2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培训。依托省教师教育基地,实施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七五期间培养一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市县组织实施法治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高校要在教师入职培训中开展法治专题教育,着力提升教师依法执教意识和水平。
    8.配齐配强法治教育课教师。适应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调整需求,七五普法期间,中小学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支持、鼓励各地招聘、录用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担任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鼓励、支持中小学与驻地高校法学院系合作,由高校提供法治教师支持。
    9.加强兼职法治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完善聘任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到2020年,实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鼓励引导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普法水平。探索建立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进一步增加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内容。
    四、健全教育普法依法治理支持体系
    10.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强化环境熏陶,学校要全面落实依法治校要求,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重视发挥学生、教师的主体作用,引导、支持师生参与学校管理、参与群体生活,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师生在学校生活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实现环境育人;结合实际,在学校建筑、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以及校园网、广播电视、校报校刊、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媒体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鼓励、支持学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文化长廊、法治教育基地。中小学图书馆要选配符合青少年学生认知特点的普法读本、影视、动漫作品等,引导学生阅读、观看、讨论。要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支持学生组建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增强学生法治实践能力。省级将开展校园法治文化网上集中展示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11.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将依法治校作为学校管理的底线要求,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校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2017年50%以上的学校达到依法治校基本要求,2020年各学校全面实现依法治校,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教育行政部门复查、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推动高校加快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21项基本制度,形成统一、规范、健全的制度体系;推进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章程建设任务,2017年实现“一校一章程”。强化章程核准后的执行与监督评价机制建设。
    12.建立学校法律服务支持体系。积极推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高等学校要有机构专门负责依法治理和法律相关事务工作,并聘请专任法律顾问,使每所高校有1名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和1名法律顾问。中小学可以根据需要单独聘请或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合作、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搭建区域内中小学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平台。
    五、大力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13.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着重抓好教育系统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教育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述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面向全体公务员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在其他各类培训中要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守住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14.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底前,全面设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职尽责。改进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确保各项法定程序、时限得到切实遵守,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对热点敏感教育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1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实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自觉履行普法义务,将依法履行职权过程上升为树立国家机关良好形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及时关注法律法规废改立进程,及时宣传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知识普及与法治实践并行,法治创建与法治文化并进,深化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完善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制度。加大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六、强化组织领导
    16.健全工作机制。继续设立全省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加强与综治办、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17.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经费,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法治培训,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团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18.加强考核评估。推动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综合督导指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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