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进一步加强成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生的管理,坚决杜绝在校生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学院在校生日常管理
今年全国成人高考将于 10 月 27 日、 28 日举行,正值周六、周日。成人高考期间,各学院应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或安排集体活动,加强学生的考勤管理,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应逐人核清原因、查清去向,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学院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和辅导员老师负责学生考勤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学生法治警示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宣传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将有关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让其充分知晓充当“枪手”、参与作弊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学院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责部门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对成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不严、工作疏漏等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学院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学院每一位学生(包括研究生),并切实组织好成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