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高辅导员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推动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全面发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辅导员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全体辅导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全体学生工作队伍成员。
二、培训时间
2018年8月19日-8月22日,共四天。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家报告、工作规范解读、交流发言、实地教学等形式进行。
四、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这次培训是学校对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系统教育培训,全体参训人员要按照学校的安排积极认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教育培训中。除特殊原因,原则上,每位专职辅导员都要参加学校举办的培训。要把教育培训作为自己素质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严格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对辅导员提出三项要求和九项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学生教育工作变化发展的新情况。
2.遵守培训纪律。培训实行严格的考勤与请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辅导员请假由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学生处备案。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学校对辅导员的考核评价。
3.注重联系实际。每位辅导员要珍惜此次培训的机会,在培训过程中要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思考,把日常工作中的实践通过理论教育上升到工作思路,撰写不低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论文,并于在9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保培训效果。参训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培训的重大意义,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热情,做到好学、勤学、善学,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学懂弄通做实”和“六个聚焦”等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带着问题参训,联系实际研讨,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五、其他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8月17日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学生处。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辅导员请假由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学生处备案。联系人:王宏伟;联系电话:6709635。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