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工作,维护良好课堂纪律,促进学生养成自觉学习习惯,根据《“优良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和《学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分实施细则》,现决定对各学院课堂纪律进行检查、督查。要求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堂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对学生课堂纪律的日常管理,将课堂纪律检查常态化,保证课堂出勤率,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教学环境。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宣传和引导,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够积极配合课堂纪律检查工作。
3、各学院要选派3名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协助学生处开展课堂纪律检查、督查工作。
4、各学院要在6月3日前将本学院负责检查课堂纪律的学生名单(含学生姓名、年级、专业、联系方式)报学生事务中心。
5、学生处每个月将组织抽查两次课堂纪律情况,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向各学院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学院要及时处理。
学生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