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安排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各院(部):
    为保证寒假期间学生社区安全稳定,确保各公寓楼的安全,使留校学生能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现将寒假期间各学生公寓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封楼时间:
    学生公寓楼将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10:00统一封楼。
二、开楼时间:
    学生公寓楼将于2017年2月21日(正月二十五)上午8:00开放。
三、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准留校,如有学科竞赛等特殊情况需留校的,由各院(部)开具证明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四、注意事项:
    1、因寒假期间各公寓楼停止供暖且空余床位有限,如有学科竞赛等特殊情况需留校的,请各院(部)严格把关并填写《##学院2017年寒假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一)于1月12日下午15:30前上报学生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为保证和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与管理,凡假期有留校学生的院(部)需派辅导员老师值班,以便于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并于1月12日下午15:30前将值班老师安排情况上报学生处。
    3、寒假留校学生请按学校规定办理住宿证,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公寓,无证者严禁进入,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4、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校为每间宿舍免费提供50度电,望同学们节约用电。留校学生要注意防火、防盗,切实保障自身安全,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和使用违禁物品,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并取消其留校资格。
    5、因个人原因在封楼前不能离校的同学及在校外打工者请提前做好离校准备,社区中心将按时封楼,不予安排住宿。
    6、放假离校前,要对寝室内物品认真清理,关好门窗,切断寝室内电源,注意防盗和防火;不得在宿舍内存放现金、电脑等贵重物品。
五、住宿手续的办理:
    因特殊情况确需假期留校的学生,所在院(部)要与其签订《山东工商学院寒假留校安全协议书》(详见附件二),再由所在院(部)开具《2017年寒假留校证明》(详见附件三),《证明》须由辅导员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别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持相关手续经学生处审核后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16号学生公寓西区105#)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于1月14日下午15:00点统一为留校学生办理住宿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住宿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所在院(部)出具的留校证明。
    2、由申请人和所在院(部)签字并盖章的《山东工商学院寒假留校安全协议书》。
    3、本人学生证。
    4、近期1寸照片1张。

   

   

学生处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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