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简介
“山商骄傲——年度十大优秀学子”评选活动秉承素质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山商学子,通过院(部)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立足学习,注重品行,全面展示新时代山商学子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热心公益、见义勇为等方面的优良风貌,活动将最终评选出10名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的优秀学子,并通过对他们的宣传,达到褒扬一批、感动一批、带动一批的目的,以期在全体学生中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评选标准:
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山商;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在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特殊才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为同学学习之表率,以实际行动树立山商学子的良好形象。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优秀,且具备优秀品质,积极参与学校、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为集体作出过突出贡献。
三、参选方法:
采取院(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法。
1、各院(部)根据评选标准推荐2—3名候选人,填写参选表格(见附件),附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篇(A4纸打印),统一报送学生事务中心。
2、学生本人也可自行到学校大学生电视中心报名,填写参选表格(见附件),上交字数不少于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一篇(A4纸打印)。
3、参选人须提供个人入学以来各学期学习成绩单一份(2016级学生除外)。
注:材料要突出思想的先进性,事迹的典型性,细节的感染性,能够切实影响、带动周围同学。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初选阶段:11月16日—11月23日为报名、推荐、材料报送阶段;11月24日—11月26日确定20名候选人;
2、宣传阶段:12月1日将候选人事迹材料通过各种平台予以宣传,并参考各院部及学生的投票情况(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平台投票),最终确定年度十大优秀学子。
3、12月23日举行颁奖典礼。
五、奖励办法:
1、入选的候选人均可以获得荣誉证书和纪念奖品。
2、最后当选“山商骄傲——年度十大优秀学子”者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其他奖励。
附:学生事务中心微信二维码
学生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