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近期有些高校多次发生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被盗、喝酒滋事被伤害、自杀等事故,我校现在仍有部分学生晚归和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等违纪现象,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为加强学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及在校外租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相关规定,凡我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晚归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于有特殊情况需要晚归和校外租房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假和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院(部)要本着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利用两周的时间对所辖学生宿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三、各院(部)以班级为单位,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学生宿舍信息、晚归原因及在校外租房的真实情况,杜绝晚归现象,在校外租房居住者要立即搬回原宿舍。对于多次出现晚归、夜不归宿不听劝告、执意在校外租房者,一经查实,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四、各院(部)要利用这次机会对所辖宿舍的安全情况彻底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彻底整改;严查乱拉电线网线、存放使用违禁电器(尤其是电褥子、电吹风、热得快等)、转换插排等违禁物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各院(部)要充分发动学生,相互关心监督,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现违纪情况,学生可向学生处进行检举。(电话:6903697)
六、学生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院(部)宿舍进行抽查,对抽查的结果进行通报。
七、各院(部)请把排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于11月18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希望各院(部)抓紧时间进行排查,切实杜绝晚归和私自校外租房现象。
学生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