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将2015—201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等各项荣誉的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优良学风班集体、学年无补考班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勤工助学—自立成才奖。
二、评选范围
我校2015级、2014级、2013级本、专科生及班级,2016级学生及班级不参评。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评选比例应按照学生手册中《山东工商学院关于评选优良学风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的规定》严格执行,计算名额比例时,应将2016级学生人数剔除。评选条件需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别要注意对学习成绩的考察和考核。勤工助学—自立成才奖的评选,参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评选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工作,月考评优秀≥5次,两学期学习成绩均列班级前十名者。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优良学风班集体需上交优良学风班集体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班级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纸质版、电子版)、高清像素班级合影(只 需电子版)。
(二)申报学年无补考班级,须打印两个学期的成绩单,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同时上交“无补考班级”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班级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纸质版、电子版)、高清像素班级合影(只需电子版)。
(三)三好学生标兵需上交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纸质版、电子版)、高清像素正装照片一张(只需电子版)。
(四)所有评选材料需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由分管本院部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
(五)评奖、评优工作要在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并要全程向学生公开、公示。
五、上报时间
所有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艺术中心204学生处办公室。
学生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