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现将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部)的毕业生档案要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
2、各院(部)要严格按照毕业生档案总表(附件一)第一列标注的档案号对毕业生档案进行编号,填写在档案袋指定的位置,并认真填写档案袋背面的相关信息(字迹务必工整清晰);
3、装档时,装档人要根据档案目录认真核对学生档案材料,逐条用数字标清份数,要严格按照档案目录顺序将各项材料依次排好装档,并在装档人一栏签字确认;
4、毕业生在校期间所获省级(含)以上奖励材料可装入档案,各院(部)要严格把关;
5、学生的处分材料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装档;
6、需要缓发的毕业生档案,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封存;需要提前转递的,院(部)学工办出具无处分证明,由学生工作处密封后,学生本人自行联系转递方式;
7、各院(部)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完毕后,按编号由小到大的次序以班级为单位排好,以院(部)为单位打印档案交接明细,一式三份(附件二),于6月30日前统一交学生工作处,并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8、各院(部)务必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务必按照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办理报到手续,在7月25日—8月10日间查询、落实自己的档案去向;
9、所有毕业生档案无需密封,交学生工作处后统一验档、封档、转递,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递毕业生档案。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