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拓展学生国际视野,鼓励和支持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24)87〕号文件的精神,现发布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奖励申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或获得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士录取的学生,可申请奖励资助:
1.全日制统招在籍在校本科生(包括2026届本科毕业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
4.参加学校组织的三个月以上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或获得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录取。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至少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外语成绩考试在有效期内:
(1)雅思考试6.0分及以上,且单项不低于5.5;
(2)托福考试85分及以上,且单项不低于20分;
(3)培生学术英语考试54分及以上,且单项不低于46分;
(4)日语等级考试达到二级(N2);
(5)韩国语能力考试达到4级。
二、奖励金额
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奖励办法(试行)》发放。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四、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奖励申报表》(附件1)、出国类外语考试成绩单打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报名表、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二级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统一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党委学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结合当年度国际学校排名、学生语言成绩和预算额度,确定拟奖励学生名单和奖励金额。
3.对拟奖励的学生名单及金额,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名单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发放。
五、其它说明
1.学生只享有一次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奖励。
2.所提交材料如不是中文,请附中文翻译件,中文翻译件上所出现的名字需与真实姓名相符。
3.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郝晓内部邮箱。
联系人:郝晓,联系电话:6708673
材料提交地点:西校区图书馆2213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奖励申报表
2.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和高质量深造奖励申报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