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各学院:     

根据院发〔2017〕36号《山东工商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将就2024—2025学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级、2024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评选比例及条件参照院发〔2017〕36号《山东工商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计算名额时应减去2025级研究生人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研究生干部为班级和研究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项目化运作学生组织骨干评选由主管部门负责,名额不计入本学院推荐名额。
     四、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结束后,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上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艺术中心204),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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