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新生心理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各学院:

根据《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开展202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就心理健康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9月22日—9月26日

二、测评对象

2025级新生(含2025级研究生)

三、测评方式

1、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进入小程序后系统默认在首页,点击“我的”弹出登录提示,点击“确认”进入登录页面。

3、在登录页面输入学号、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平台隐私政策》”,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4、登录后首页显示为所有未完成的测评信息,点击测评,进入答题页面,未完善个人信息时,需要先完善个人信息。

5、完善个人信息后显示测评“知情同意书”,勾选“我基于以上情况,我自愿参加并按照要求完成本次心理测评”。

6、点击“开始测评”进入测评答题页面,答完最后一题点击“提交”,显示确认提交弹出框,点击“确认”后进行提交。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测评工作,原则上应确保本学院2025级全日制在籍在校的本科生及研究生新生全员参与,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为最大限度保障测评过程的有效性与规范性,减少外部干扰,各学院应由新生辅导员亲自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在教室开展心理测评,测评完成后须提交现场测评照片。

3、测评过程中如出现账号错误、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请辅导员及时收集受影响学生的姓名、学号及有效联系方式,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李宙晓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5年9月22日

        

        

       

        

     

    

   

  1.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2. 下一篇:关于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助管、助教”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