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届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现对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进行集中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除条件

处分期满,对违纪行为有深刻认识,在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的;截至7月1日,表现良好,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且处分期满6个月的,可申请提前解除处分。

二、解除程序

学生处分的解除须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处理规定》规定程序开展。

(一)个人申请。符合解除条件的学生可在处分期限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批准。二级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情况及实证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三)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对报送的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流程递交申请,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校纪校规学习,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律意识。

(二)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因考试违纪受处分的,相关材料请报教务处刘玮;其余的报学生工作部。

(三)处分解除工作常态化开展,满足解除处分条件的非毕业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材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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