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培养与管理,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学校规定建立的各级学生组织机构中和服务的学生,包括学生会干部、团支部、班委会干部等。学生社团干部、宿舍长、项目化运作学生组织骨干,参照规定进行管理。

二、考核标准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立足学生干部岗位职责,考核其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如实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并决定是否继续任用,考核结果作为推优入党、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11月10日前将《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郎宁内部邮箱。

2.按照学生干部考核规定,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附件2),于11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进行审核盖章,详细事宜可咨询刘雪婷。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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