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本科生(不含2024级新生)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2%、5%、8%、5%。其中,每生每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单项奖学金600元。
三、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详见院发〔2024〕47号,或2024版《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组织评选。
评选期内,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A级,其他项素质测评成绩不能为D级,无补考、缓考科目。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居前30%,单项奖学金须学习成绩比上一学年进步幅度达20%及以上,或为集体做出突出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严格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做到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并对拟推选名单进行公示。
(二)单项奖学金审核。各学院于9月29日前将单项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候选人所在专业学习成绩单(成绩单上标注候选人)、为集体做出突出贡献支撑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9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郎宁内部邮箱。
(三)材料报送。各学院于10月17日前将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9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郎宁内部邮箱。
(四)学校审核。学工部审核无误后,各二级学院制作奖学金签字确认表(一式两份),组织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签字盖章报送学工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