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院发〔2018〕127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设岗原则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按照“因需设岗、分类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由各部门、相关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设置,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岗位数量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当年学校财政预算情况总体掌握,结合各部门、相关学院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设岗要求
1、助教、助研岗位由导师提出申请,报学院初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设置;助管岗位由各部门、学院提出设置;助理辅导员岗位原则上不再设置。
2、设置的“三助一辅”岗位聘期为1年,由各设岗部门、学院以学期为单位统一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下一学期的工作。
3、对岗位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设岗单位有权中止其工作,并停发岗位津贴。受聘研究生中途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经设岗单位同意,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后,可以退岗。
三、设岗流程
1、助教岗位和助研岗位由导师提出设岗申请,分别填写《山东工商学院聘任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或《山东工商学院聘任研究生助研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助管岗位由各部门、学院提出设岗申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聘任研究生助管申请表》(附件3),由所在部门、学院进行初审。
2、“三助一辅”岗位经各部门、学院初审后,形成《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4),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3、学生工作部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对各部门、学院报送的“三助一辅”岗位进行统一调配后,面向研究生公布“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岗位津贴等信息。
四、相关说明
1、2023—2024学年原有岗位自9月1日起停止。
2、每位导师申请的研究生助教岗位不超过1个;各学院助教、助研的设岗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数的30%;鼓励各部门、学院和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
3、各部门、学院请于9月2日17:00前将《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jzxj@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如有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0535-68934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