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4日

各学院: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转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

2.要严格按照2024届毕业生档案顺序(附件一)第一列标注的档案编号对毕业生档案进行编号,填写在档案袋指定的位置,并认真填写档案袋正反面的相关信息(字迹务必工整清晰,禁止涂改);

3.装档时,装档人(辅导员)要根据档案材料目录认真逐条核实学生档案材料要严格按照档案材料目录顺序将各项材料依次排好装档,并在装档人一栏签字确认(辅导员姓名),填写装档日期

4.毕业生在校期间所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材料可装入档案,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学生的处分材料及解除处分材料(在材料首页左上角标明档案编号)单独整理好,交由学工部统一审核、装档;

5.党员档案须加盖院部党委章密封;

6.需要缓发的毕业生档案,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由学工部统一审核、封存;需要提前转递的,由辅导员持相关转档证明至学工部办理

7.毕业生档案整理完毕后,按编号由小到大的次序排好,以学院为单位打印档案交接明细,一式三份(附件二)7月14-16日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同交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并由辅导员办理交接手续;

8.各学院要认真统计学生手机号码,填写在交接明细表的联系电话一栏;学生档案地址不详细(如只有单位名称)或需要修改的,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好,交档时一并交纸质版、电子版

9.务必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登记的本人手机号在9月1日前不要停用,保持信息畅通,以备邮递员联系;在8月1日—9月1日期间务必落实自己的档案去向。网络查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微信查询:山商学生微信平台;电话查询:0535—6902865

10.所有毕业生档案无需密封,交工部后统一验档、封档、转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递毕业生档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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