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诚信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构建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现决定开展诚信教育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将“诚信”内化成一种行为习惯,外化为一种自觉行动,树立“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的诚信观念,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守信立身,诚信铸魂

三、活动时间

20245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各学院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承诺仪式等形式在学生中宣传发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各学院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各学院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QQ群等形式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活动。

针对毕业论文、学术研究方面存在的不诚信问题,各学院要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的认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通过对违背学术诚信规范的典型案例剖析,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

2、开展日常行为诚信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大学生对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文明用餐、理性消费等诚信行为的认识和理解,让大学生充分认识诚实守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密切关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 的良好习惯。

3、开展就业诚信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就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诚信意识,提升学生职业素养,杜绝就业材料弄虚作假、面试瞒天过海、随意毁约等不诚信的行为,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今后职业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观念。

4、开展资助诚信教育活动。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财富管理特色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征信知识讲座、资助政策宣讲会、评选“诚信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5、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考试违规警示教育,开展拒绝作弊、诚信应考的考试诚信教育专项活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作用,大力宣传考试诚信,促使学生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养成诚信品格,在全校形成诚信考试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舆论氛围。

6、开展诚信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通过开设诚信教育专栏,张贴、悬挂诚信道德格言、名言警句、诚信故事、诚信名人展板,加强校园诚信环境建设;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及微信等方式宣传诚信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校园诚信氛围;举办诚信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活动,加强诚信文化交流,促进学生提升诚信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

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诚信教育制度,推进诚信教育的常态化。应积极探索建立诚信品质评价体系,将诚信表现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助学贷款、资格证明、学费缴纳、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求职择业等方面表现,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和评价细则,将评价结果与奖学金评选、先优评定等结合起来,促使学生养成诚信的好品格。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推进诚信教育常态化。

2、创新形式,提升效果。

各学院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学院诚信教育活动计划,并结合学院实际和特色,围绕诚信主题自行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理念,有效地将诚信教育内化为学生自觉的素养和行为。

3、认真总结,保持长效。

各学院要认真梳理、归纳“诚信教育月”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将诚信教育落实到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诚信价值导向,并逐步探索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完善学生信用评价制度。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将总结材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活动新闻链接等)纸质版于65日前交至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gsxyzz@163.com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评估,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考核的结果作为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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