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近日,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鲁教指函〔2016〕3号)要求,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将2016年春季学期省属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下达我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已按照学校奖助学金审批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已通过学校财务审核,本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将于本周三(4月20日)前发放到与学校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中。
国家助学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勤奋学习、志存高远和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各院部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受助学生要深刻理解国家设立助学金的意义,要坚定人生信念,树立远大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存报国之志,常怀感恩之心,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回报社会、回报国家。
请各院部及时提醒荣获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及时查收。
联系人:于培超,联系电话:6893412。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