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征集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4日

各二级学院:
       近日,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征集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的通知》,为展现学校劳动教育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请各二级学院踊跃申报本学院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申报案例应能够有效引导新时代大学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学生对劳动和职场世界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申报案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相关课程中适当融入劳动价值观培养的目标设计和培养方法的植入。
       2.在教学设计实施环节,充分挖掘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育人元素,推进劳动教育与课程思政的一体化建设。
       3.在学生成长评价中,有效融入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劳动价值观等内容。
       (二)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申报项目应突出育人实效,着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培育良好的劳动习惯,习得基本的劳动技能,全面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申报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特点:
       1.强化实践体验,坚持以实践锻炼为主,强调身心参与,注重手脑并用。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锤炼意志品质,实现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统一。
       2.彰显时代特征,在充分发挥传统劳动、传统工艺项目育人功能的同时,紧跟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的步伐。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创新劳动教育内容、途径、方式,增强劳动教育的时代性。
       3.防范安全风险,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及可实施性,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规范实践操作,确保学生安全。
二、申报数量
       各二级学院内部评选,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各提交至少1项。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二级学院请于8月24日前将《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1)《劳动教育典型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和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殷程程内部邮箱。学校统一评审后,择优推荐。

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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