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3年学位授予仪式及毕业典礼将于6月中旬前举行,为顺利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
时间:2023年6月7、8、9日(周三、周四、周五)
(具体时间根据总体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西校区实验楼报告厅
授予学位人员:2023届拟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6月15日毕业典礼现场授予学位的人员除外)。
二、毕业典礼
时间:6月16日(周五)上午8:30
地点:体育馆
授予学位人员:
2023届校级优秀硕士毕业生61人
2023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297人
参加人员:
2023届毕业生
2023届毕业生家长
三、人数统计
1.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学生人员,填写附件1;
2.参加毕业典礼的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填写附件2;
3.参加毕业典礼上台领奖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代表名单(每学院1人)填写附件2并进行备注;
4.2023届校级优秀硕士毕业生61人、2023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297人须参加毕业典礼现场学位授予并设立单独座区,人员名单不必再填写附件2报送;
5.参加毕业典礼的2023届学生家长填写附件3(每名学生最多可邀请2名家长参加)。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学位授予仪式及毕业典礼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要遵从毕业生个人意愿,不得强行摊派,不得以低年级冒名顶替,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人数和人员名单。
3.各二级学院要仔细核查,认真甄别,严禁非毕业生或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6月2日(周五)上午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打包后发送至田永康内部邮箱。
附件1:2023年参加学位授予仪式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xx学院)
附件2:2023年参加毕业典礼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含人数分配)
附件3:2023年参加毕业典礼家长名单(xx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31日